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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有關維護本市所產農產品之農藥殘留安全,市府衛生局以優惠收費標準提供本市農民送驗服務,歡迎農民多加利用

內文

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農業局109年3月6日南市農務字第1090305705號函辦理。
二、委託檢驗之相關訊息及表單,公告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(https://health.tainan.gov.tw/)/便民服務/委託檢驗服務。
三、檢附修正後「臺南市衛生檢驗收費標準」於附件請自行下載參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