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河林初埤木棉花綻開期間,每逢花季公所都會規劃路線供遊客賞花,木棉樹下賞花遊客絡繹不絕,衍生龐大商機,而木棉花道附近皆為農業用地,今年白河公所發現,在木棉道附近的休耕農地,已有業者向農民承租農地,準備設攤,不僅影響木棉道的自然景觀,更有疑似違法利用農地的情形產生。
根據相關法令,農業用地未作農業使用,如為非都市土地,應依據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一條、第二十二條之規定處理:由該管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、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復原狀。 經限期變更使用、停止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而不遵從者,得按次處罰,並停止供水、供電、封閉、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,其費用由土地或地上物所有人、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。前二項罰鍰,經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,移送法院強制執行。違反前述規定不依限變更土地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土地原狀者,除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外,並得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在活動期間區公所也將邀集相關單位加強聯合稽查,公所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,與社區一起守護這塊美麗的淨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