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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】作業流程表

類別兒童少年福利
單位社會課
辦理時限(天)隨到隨辦
上版日期106-07-18
單位聯絡電話06-6853314
應附文件

1. 申請人全戶戶口名簿1份
2. 低收證明
3. 緩讀證明(已滿6歲,但未達就學年齡、或經評鑑暫緩入學者之兒童)
4. 發展遲緩證明書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
5. 檢具醫療單位、立案之公私立早期療育機構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所開立之收費證明
6. 公、私立醫院、診所所開立之治療證明單
7. 郵局存摺影本

注意事項

未達就學年齡之兒童或已達就學年齡之兒童,經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