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【65歲以下身心障礙者愛心手鍊】作業流程表

類別身心障礙者福利
單位社會課
辦理時限(天)隨到隨辦
上版日期106-07-18
單位聯絡電話06-6853314
應附文件

(一)申請書1份(至本所社會課領取或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下載電子檔)
(二)身心障礙者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。
(三)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正、反面影本。
(四)身心障礙者家屬或緊急聯絡人之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。(為協尋時提供即時之服務)

注意事項
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防走失愛心手鍊申請說明
一、 目 的:為預防本市未滿65歲身心障礙者走失而流落 街頭,社會局提供愛心手鍊之服務申請,供身心障礙者走失時,能藉以確認身分並給予及時之援助而尋回。
二、 申請對象: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未滿65歲有走失之虞,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:
(一)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類別包含智能障礙、精神障礙、自閉症或失智症之一者。
(二)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障礙類別包含第一類且ICD診斷不得為【9】。
三、申請方式及程序:
(一)檢具應備文件至白河區公所社會課申請並經審查後,轉呈社會局複審核定。
(二)愛心手鍊逕由廠商寄回區公所,再由區公所通知申請人或家屬領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