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申請表。 2.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書1份。 3.看護費用收據正本1份。 4.申請人印章。 5.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之醫療診斷證明書正本1份。 6.看護人員身分證及相關照護受訓證明書影本各1份。 7.醫療院所醫師、護理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出具須僱請專人看護證明書 8.其他:切結書、委託書、或家屬無法提供照護之說明書等。
法令依據 臺南市中低收入老人重病患者住院看護費用補助要點 作業注意事項 患者本人於申請後死亡,其死亡前尚未具領之補助費得參照民法繼承篇有關規定辦理具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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