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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"胡(芝)麻”113年9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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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10月9日起至10月18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,(平日上午08:00~12:00、下午13:30~17:30),例假日不受理,逾期不予受理。

★提醒農民應攜帶之資料:

1.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、存摺、印章。

2.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,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。

3.申請人非為土地所有權者,應檢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、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(雙方身分證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