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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本區畜牧場(會員)妥善處理斃死畜禽及確實填寫紀錄,並請農民切勿任意棄置斃死畜禽。

內文

一、清明節期間向為國內肉品消費旺季,為防範斃死畜禽非法流用情事發生,請本區畜牧場(會員)妥善處理斃死畜禽及確實填寫紀錄,並請農民切勿任意棄置斃死畜禽。
二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8年3月20日農牧字第1080042546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