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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保母設施設備汰換補助開始申請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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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偉哲市長於20日宣佈,開辦補助居家保母購置設施設備汰換,預計全市約有1,500位保母符合申請資格。
「臺南市居家式優質托育人員設施設備汰換補助計畫」以補助購買照顧兒童所需教具、玩具、繪本或嬰兒床、桌椅等等相關照顧用品及器材為主,補助對象為與社會局簽訂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契約的保母,108年10月31日前有實際收托未滿二歲兒童事實者,依托育型態分為一般型、加值型及全方位型等三種類型,提供不同額度補助,所購置的單項物品金額上限為一萬元,每三年可提出一次申請。
「一般型」累計收托事實達180天者最高補助6,000元;「加值型」累計臨托服務達80小時最高補助一萬元;「全方位型」收托特殊工作家庭兒童(做二休二、夜間托育及全日托育等)或收托12歲以下兒少保護個案、發展遲緩兒童、身心障礙兒童及寄養家庭兒童之托育服務者累計90天,最高補助1萬5,000元。
有意申請今年度設施設備費補助的保母,需於 11月15日前提出申請,詳情可洽本市各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:第一區(06)208-8362、第二區(06)247-2587、第三區(06)303-5053、第四區(06)635-3728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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