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勿露天燃燒稻草,如有查獲環保局將開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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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秋末至春初為空品不良時節,此期間又正值二期稻收割,露天燃燒稻草等廢棄物將產生大量懸浮微粒(PM10)及細懸浮微粒(PM2.5),將導致本區空氣品質更加惡化。本區為稻米之鄉,稻作收成後產生之農業廢棄物(稻稈)除露天燃燒外已有多種去化管道與途徑,請農民勿露天燃燒稻草等廢棄物。
    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在「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執行作業規範」已規定,自107年第2期作起,針對累積2次露天燃燒之農地,停止次年同期作申領休耕給付、轉(契)作獎勵或繳售公糧資格,請轄內農民遵守,避免影響權益。
   環保局將不定期透過無人機(UAV)大範圍巡查露天燃燒行為,如經查獲有露天燃燒情事,會依法妥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