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08年12月24日農糧儲字第1081097372B號書函辦理。二、本次修正係為避免重覆補貼,優質稻米獎勵對象為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契作且繳售者,給予獎勵。三、檢送本案修正對照表1份,修正後條文內容,請逕至農糧署網頁(農糧法規/行政規則/稻作直接給付作業須知)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