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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』請於109年2月15日前提出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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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衛生福利部108年度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』,申請期限至109年2月15日截止受理!請有家人於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期間,實際入住機構累計達90日以上之民眾,於109年2月15日前向臺南市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,以免錯失權益。
  本所社會課亦備有申請表格式,如果民眾對填寫資料有疑問或無法下載申請表格,請至本所社會課(承辦人林小姐)櫃台填寫,並於109年2月15日前備妥應備文件:申請書、入住機構契約書影本、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,及申請人存摺影本各1份,提出申請。

 

108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宣導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