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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辦理「113年檔案共筆大師徵求活動」,請有興趣者踴躍參加。

內文

一.活動對象: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居住地為我國「臺、澎、金、馬」地區之國民均可參加,惟主辦機關編制內人員,含技工、工友、駕駛、聘用人員、約僱人員(不含志工及委外人力)不得參加。
二. 參加方式:
1.「國家檔案資訊網/檔案共筆」成功註冊。
 2.登入會員後,依本說明於期限內完成檔案共筆,並成功留下紀錄。
三.獎項、名額及活動期間:詳情請至活動網址:國家檔案資訊網/檔案共筆/共筆活動(https://aa.archives.gov.tw/Home/PublishDetail?cnid=109803&pid=93)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