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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部「114年度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」

內文

參賽資格:年滿18歲至45歲之本國人士及外籍人士(具有居留證、外僑居留證),以青年個人、青年組成團隊(2-5人)提出行動計畫。
執行期程:原則自計畫核定日起為期一年,惟依實際發展需求,亦得提二年期計畫。
申請方式:申請單位應於提案期間,至文化部獎補助系統填寫相關表件報名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。
為協助青年掌握本計畫理念精神、注意事項與優化執行構想,文化部將辦理2場線上提案說明會,以及10場線上共學堂。
本計畫說明會與共學堂活動等相關報名訊息,近期請詳見文化部青村計畫官網(http://youthgo.moc.gov.tw)及官方臉書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youthgo.tw/about?locale=zh_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