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申請期間:114 年 4 月 1 日(二)上午 9 時至 115 年 3 月 31 日(二)下午 5 時止。 受理方式: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住宅科(708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9 樓),請註明「震災租金補貼」或送交都市發展局永華辦公室、新營辦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