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上次會報決議及指(裁)示事項辦理情形(政風室報告)。 二、本所廉政工作推動報告(政風室報告),主席裁示:准予備查。 三、報告案編號1(民政及人文課報告)-二、 「108年度殯葬設施與管理業務專案清查」暨本所殯葬弊案後續改善執行情形報告,經主席裁示:准予備查。 四、報告案編號2(農業及建設課報告)-「108年度殯葬設施與管理業務專案清查」暨本所殯葬弊案後續改善執行情形報告,經主席裁示:准予備查,另請落實三級品管制度,開工前應通知轄區里長及里幹事,工程檢討會應確實檢討,避免流於形式,並注意各工程承辦人員簽辦發包時效性。 五、提案編號1(政風室提案)-強化本所工程督導機制,經主席裁示:提案審議通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