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申請人印章及農會存摺影本 2.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(包含所有子女之全戶戶籍謄本) 3.其他(如戶內有高中職以上學生應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、外養榮民應檢附外養榮民證明、退休人員檢附退休俸證明、軍公教人員檢附薪資單、身心障礙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、失業證明等) 4.財稅資料及稅籍清單(可由區公所代為申請)
法令依據 1.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 2. 臺南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審核辦法 3.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:經濟補助
作業注意事項 1. 兼具領取老年農民福利津貼、敬老福利生活津貼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者,僅能擇一領取。 2. 經區公所審核合格之申請案件,於當月十五日以前備齊證件提出申請者,自申請日之當月份起發給生活津貼,於當月十六日以後備齊證件提出申請者,自申請日之次月份起發給生活津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