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【災害救助申請】作業流程表

類別防災作業
單位社會課
辦理時限(天)隨到隨辦
上版日期106-07-18
單位聯絡電話06-6855102#261
應附文件

1.全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(請蓋私章)
2.受災照片及證明
3.死亡或重傷診斷證明書
4.失蹤人口報案證明
5.申請人切結書

注意事項

法令依據
臺南市災害救助辦法

作業注意事項
  1.住戶室內淹水必須達50公分以上。
  2.申請補助者應實際居住於受災戶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