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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康巴士服務申請

類別身心障礙者福利
單位社會課
辦理時限(天)隨到隨辦
上版日期110-05-27
單位聯絡電話06-6853314
應附文件
  1.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;
  2. 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;
  3. 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,應檢具六個月內醫生開立需乘坐輪椅之證明;
  4. 其他:符合社會救助法第四條及第四條之一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,應檢具本市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;
注意事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