§業務介紹:
本區調解會係依鄉鎮市調解條例之規定,由具有法律知識、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組成,免費為鄉親調解「民事大、小糾紛」及「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」,節省當事人時間金錢,以減少訟源,促進地方和諧團結。
第4屆調解委員:(聘任期間自112年6月1日至116年5月31日止)
本會主席:蔡淑美女士
委員:林德載先生、吳清海先生、賴炫全先生、吳麗真女士、鄭翔中先生、王曉雯女士、陳木川先生、蘇茂霖先生、沈秋金先生、盧土成先生。
秘書:張正一先生。
本會地址:白河區裕農路310號2樓會議室
電話:(06)6854314 傳真:(06)6832676
§調解事項:
(一)民事事件:債務糾紛、房屋租賃、車禍損害賠償等民事事件。
(二)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:普通傷害、過失傷害、公然侮辱、毀謗等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。
(三)非告訴乃論刑事事件之民事賠償部分。
§不受理調解事項:
(一)民、刑事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。
(二)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租佃糾紛。(有關耕地三七五減租爭議請洽本區耕地租佃委員會辦理)。
(三)離婚、婚姻無效或撤銷、請求認領、監護權、收養、繼承權拋棄等。
(四)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、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、暴利行為之事項。
(五)死亡宣告、監護之宣告、輔助之宣告、假扣押、假處分、公證等。
(六)未為建物登記之所有權移轉、爭執土地地界所在、土地分割、設定抵押權、動產質權設定等。
(七)公法上之事件或法律規定不適於調解者。
(八)調解事項參考表:
表1不可調解之民事事件參考表(請從調解會文件處下載)
表2可調解之民事事件參考表(請從調解會文件處下載)
表3告訴乃論刑事案件參考表(請從調解會文件處下載)
§管轄規定:
各調解委員會均有其管轄範圍,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3條之規定:
聲請調解事件之管轄如下:
一、兩造均在同一鄉、鎮、市居住者,由該鄉、鎮、市調解委員會調解。
二、兩造不在同一鄉、鎮、市居住者,民事事件由他造住、居所、營業所、事務所所在地,刑事事件由他造住、居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鄉、鎮、市調解委員會調解。
三、經兩造同意,並經接受聲請之鄉、鎮、市調解委員會同意者,得由該鄉、鎮、市調解委員會調解,不受前二款之限制。
舉例說明:
甲、乙兩人發生交通事故,甲居住於白河區,而乙居住於東山區,車禍發生地點在新營區,如僅有車損情形(即僅有民事賠償),甲欲提出聲請調解?
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3條第1項第2款規定,兩造不在同一鄉、鎮、市(區)居住者,民事事件由他造(即相對人)住、居所、營業所、事務所所在地之鄉、鎮、市(區)調解委員會管轄,故甲須至東山區調解委員會提出聲請。反之,如為乙提出聲請,乙則須至白河區調解委員會提出聲請調解。
承上例,該交通事故如有人受傷,此已牽涉刑事責任(過失傷害),則犯罪地(即車禍肇事地點)之新營區調解委員會亦可管轄,接受聲請調解。
§申辦方式:
1、向本所調解委員會索取「聲請調解書」用紙或自行至公所網站下載聲請書,填寫完畢後郵寄或親自送至本區調解委員會辦理。(諮詢電話06-6854314)。
2、請(按此)辦理聲請糾紛調解線上申請,以節省您寶貴的時間,本區調解委員會提供您簡單、便利、快速的申請方式,調解秘書將儘快受理。
◎受理時間:
每週一 至 每週五 08:00~12:00、13:00~17:00。
聲請後,由本會排定期日安排調解。
§調解流程
1、聲請調解:由聲請人填寫「調解聲請書」並檢附有關文件提出申請。
2、書面審查:由調解委員會審查應備妥之文件與調查。
3、排定調解日期:(10天內)寄發調解日期通知書。
4、在本所調解室進行「實質調解會議」。
5、調解成立案件調解書(10天內)移送法院核定。
6、結案(經法院核定之調解書 送達通知兩造當事人)。
§調解的好處:
一、降低雙方的精神與時間上、財務上的耗損,節省當事人時間、金錢。
二、獲得對方撤回告訴、減輕刑責或取得緩起訴。
三、經法院核定之民事調解,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。
四、經法院核定之刑事調解,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,其調解書得為執行名義。
五、民事事件已繫屬於法院,在判決確定前,調解成立,並經法院核定者,訴訟終結。原告得於送達法院核定調解書之日起三個月內,向法院聲請退還已繳裁判費三分之二。
六、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於偵查中或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,調解成立,並於調解書上記載當事人同意撤回意旨,經法院核定者,視為於調解成立時撤回告訴或自訴。
§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:
司法院考量偏遠地區民眾因資訊設備不足且路途遙遠,為減少民眾往返法院之勞費,針對偏遠地區,結合法院、市府及區公所相關資源增設視訊諮詢服務之管道,使民眾能就近獲得司法協助。
繼臺南地方法院訴訟程序視訊諮詢服務於109年3月2日正式上線服務,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亦加入服務行列喔!
本區提供視訊諮詢時間為每週三下午14至16時30分,採預約登記,上、下午各10 位名額,每位諮詢時間以 15 分鐘為限,額滿為止。民眾如有程序方面(如書狀、繳費等)疑問,歡迎民眾多加利用!